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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人)
2021-03-25 22:45:39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江山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3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1日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二级学院)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江山市”户籍的,面向江山市生源和常住户口的人员招聘;户籍要求为“衢州市”户籍的,面向衢州市生源和常住户口的人员招聘;户籍要求为“浙江省”户籍的,面向浙江省生源和常住户口的人员招聘。

  户籍以2021年4月5日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现任江山市属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在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五)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招聘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江山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5日至2003年4月5日期间出生;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可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5日至2003年4月5日期间出生)。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5日至2003年4月5日期间出生;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可为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至2003年4月5日期间出生)。

  报考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和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的,村(社区)正职年龄可为40周岁以下,学历可为高中及以上。

  (四)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生产一线、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工作时间,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双学位”中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七)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