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8人)
2021-03-22 21:45:12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满足嘉兴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规定,现将2021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j.jiaxing.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

  其中,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作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考生也可以关注嘉兴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信息。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26日至2003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1年3月2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1年3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部分专设招聘岗位有户籍(户口)限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其他岗位均无户籍(户口)限制。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颁布)。

  (四)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统一截止至2021年3月26日。

  (五)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1年3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六)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嘉兴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1年3月26日户口在嘉兴市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七)专设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具有嘉兴市户口(以2021年3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三级、四级残疾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