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设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海宁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六)专设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海宁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七)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2021年3月26日户口在招聘岗位要求行政区域内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专设面向海宁市辅警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我市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直接使用的,与公安机关或者第三方签订用工合同,协助公安民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膳食、保洁以及治安志愿服务除外)、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且连续在我市从事公安辅警工作2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目前仍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九)专设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果报名需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生源地)或在海宁普通高校就读,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1年3月2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9时-2021年3月30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6日-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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