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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3-16 22:07:01   地区:福建   浏览:0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局工作人员的邮箱(邮箱地址:najszp@163.com)。表格的文件名应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应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5.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2021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②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③“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附件4,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6.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

  3.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中“招考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将不予确定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对象。

  (一)笔试

  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采取“委托考试”形式,报考人员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即为笔试原始成绩。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9日前公布。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空缺的不再分成四个招聘岗位,面向该学科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南安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可报考1个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开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线上的报考人员中,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