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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0人简章
2021-03-11 16:27:49   地区:山东   浏览: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见附件1);

(三)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医院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需于2021年3月12日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初审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潍坊医学院虞河校区1号楼201、202教室;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9:30-11:00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校区生科楼一楼报告厅;时间:2021年3月13日下午14:30-17:00

(3)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办公楼3号楼辅楼2楼报告厅;时间:2021年3月14日上午9:30

(4)滨州医学院滨州校区北院教学楼十楼401教室;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9:30-11:00

(5)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中心花园; 时间:2021年3月15日下午14:30-17:00

提报材料:

应届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其中,研究生有研

究方向要求的岗位,推荐表中需明确体现)《报名登记表》。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者,当场审核材料,当场反馈。审核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3月12日9:00-3月26日18:00)及时登录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ssjyy.com完成网上相关信息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