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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招聘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教师公告
2021-03-08 18:09:37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九)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问题。

  (十)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十一)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十二)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考点当地的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考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国际人才招考网”(http://zk.normstar.net/test/zhaopin/homepage)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尖文字路

  咨询电话:020-34664001

  联系人:杨老师、罗老师

  监督电话:020-34664026

  咨询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30-16:4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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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