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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澄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1-15 21:42:03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扎实推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精神,根据有关工作需要和名额分配,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二)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三)同时享受省、市、区有关人才政策。

  (四)发放范围。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执行。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二)跟踪培养。组织部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同意后调任为公务员。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地址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七、招聘方式和时间

  1.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组织。

  2.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八、招聘程序和要求

  1.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网络报名提供材料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