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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第三批护鱼员公告
2021-01-15 21:49:25   地区:安徽   浏览:0

  (三)体检和考察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集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表现。由应聘人员所在村(居)、镇(街)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会议研究确定,通过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芜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的性质为临时用工,聘用后与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市渔政执法大队从事护鱼协助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渔政管理部门开展保护渔业,发现和举报非法渔业活动,趸船物业保洁,宣传环保知识等日常工作。

  2.合同期内工资待遇参照芜湖市同类临时用工工资标准执行。护鱼员有自愿参加协助巡护和自愿退出的权利。

  四、其他有关规定

  1.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各环节之前,不要出省,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在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考人员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并和报名表一并提交。

  3.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环节前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必须及时与市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取消报名资格或体检时间待定。

  4.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告知以上个人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前来报名人员需下载皖事通安康码,并确认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报名。

  6.要求报考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名地点、体检单位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咨询电话:0553-3991378;监督电话:0553-3851309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简章由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2.docx

  1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护鱼员申请表

  2报考人员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