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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第三批护鱼员公告
2021-01-15 21:49:25   地区:安徽   浏览: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现公开招录第三批护鱼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为临时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0名。

  1.船艇驾驶员4人

  2.护鱼员3人

  3.趸船安保1人

  4.特殊岗位:趸船保洁2人,建议女性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芜湖市区户籍,年龄45周岁以下,足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2.专业渔民、事实渔民(退捕渔民)身体健康,熟知水上生存技能,退出渔业捕捞,专业渔民捕捞证已经注销,事实渔民捕捞渔船渔具已完成拆解回收;

  3.对长江渔业保护工作有热情,有奉献精神,敢与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遵守协助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5.熟悉、了解协助巡护工作的岗位职责;

  6.能适应夜间工作;

  7.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规违纪行为和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8.具备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识字,可以使用智能手机软件,经过简单的培训以后可以使用协助巡护的记录工具;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前14天无前往疫情流行地区史;

  11.沿江村居符合条件的村民或热爱长江渔业保护工作的市民也可报名。

  招聘岗位所说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船舶驾驶人员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不遵守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若初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则增加面试程序)、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公示在芜湖人才网发布。

  (一)报名

  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1月2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芜湖市谊和大厦3楼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社保缴费凭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村居推荐函以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件,同时交近期2张1寸免冠彩照。报名时本人携带从市人才网下载的《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护鱼员申请表》和《报考人员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要求《申请表》和《反馈表》本人填写,并由村(居)、镇(街)、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签字盖章。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若初审合格的人员不足招聘岗位人数,则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名单;若初审合格的人员超过招聘岗位人数,则增加面试程序,考试形式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不作限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