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州委网信办领导班子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
八、公示及备案
考试招聘完成后,州委网信办将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州人社局办理备案。根据备案审查情况,拟聘对象在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拟聘对象有异议的,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管理
恩施州网络应急指挥中心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前,要求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或提交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可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录取情况、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231875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5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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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恩施州网络应急指挥中心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恩施州网络应急指挥中心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恩施州委网信办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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