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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简章(15人)
2021-01-02 19:32:51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城阳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城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青岛市城阳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核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青岛城阳政务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青岛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0532-87868062;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职位表

附件2: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yang.gov.cn/n1/n1/n11/201230162426079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