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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简章(15人)
2021-01-02 19:32:51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2021年度校园招聘主要面向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青岛市城阳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立医院招聘的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青岛市城阳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学术不端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校园招聘行程安排,将于现场招聘会前在青岛城阳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先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市城阳区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和备案制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初试

招聘会现场由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和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应聘考生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情况等要素。对通过初试的考生,发放《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根据现场报名和单位人才急需紧缺程度,按1:3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招聘会后,根据招聘时间安排,回青岛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在青岛市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城阳卫生健康局和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考核成绩现场公布,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通过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六、考察体检

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加试考核。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