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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第三批考核招聘公告
2021-01-02 19:41:13   地区:四川   浏览:0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的实施意见》(贡委办〔2017〕38号)文件要求,我区新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须在我区至少服务3年(含试用期)(农村学校为五年)方可调出区外和参加区外各类人事考调。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报名点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报名点、面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面试地点。

  (四)为避免影响报名、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报名点所在市区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报名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报名、面试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六)报名、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面试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生报名时,现场签订《2020年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

  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3300970

  贡井区委党校0813-3301966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自贡市贡井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13-3210362

  点击下载>>>

  2020年贡井区事业单位第三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