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阳江市江城区纪委监委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01-02 19:49:05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阳江市纪委《关于招聘合同制职员组建我市留置看护队伍的工作方案》、《关于新招聘合同制职员(看护人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城区纪委监委合同制职员15名,代公开招聘海陵区纪委监委合同制职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2018年(博士研究生为2015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0年阳江市江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2、2020年阳江市海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3.符合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份和性别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6.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配偶、子女皆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或配偶、子女两者之一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市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3106199(江城区人社局)。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3或附件4,贴好相片,除签名处手写其他内容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有户籍要求的要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考江城区退役士兵岗位的需另提供服役期间获得奖励项目(荣誉称号、立功、嘉奖、优秀士兵、优秀士官)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学历条件中有“全日制”要求的是指考生报考的学历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因工作需要,部分岗位有性别限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岗位表,选择合适岗位报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