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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连庄河市纪委监委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20-12-23 22:58:02   地区:辽宁   浏览:0

  5.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1月21日后登陆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

  1.人员确定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3: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

  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证件不全者或测体温超过37.3℃且不能提供有效健康信息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7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考生登录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总成绩及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岗位分配原则:服从用人单位分配,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录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411—89178612。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确保电话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政府雇员疫情防控事项公告》,按要求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录取工作结束,疫情防控按大连市有关要求执行。

  (三)如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等招考事项发生变化,将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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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河市纪委监委招聘职位计划.xlsx

  庄河市纪委监委招聘报名表.docx

  疫情防控事项公告.doc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