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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城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0-12-21 15:21:10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市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在落实好《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行动计划》《关于集聚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政策》《关于支持驻盐高校发展促进校地协同创新的意见》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江苏省盐城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江苏省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明确的20所高校本科学历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招聘名额:盐城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21人,盐城市属国有企业计划招聘90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四新盐城”建设。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校表现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盐城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9:00-18:00。

  (2)报名地点: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报名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江苏省盐城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②③④材料提供复印件)。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江苏省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221.231.13.153:8001/)填报个人有关信息。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用人单位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一对一”对接联系,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三)聘用

  1﹒签约。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选,通过网上签约、邮寄协议签约或现场签约等形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考察与体检。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可以自主选择到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并提供为期一年的从业选择期,期间可以申请一次重新选择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2﹒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盐城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盐城市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符合任职条件拟正式任职,可以确定为事业单位七级职员,或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市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市属二档国有企业班子副职等相当正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