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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0-12-21 17:00:22   地区:辽宁   浏览: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成绩汇总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汇总后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如出现并列排名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

  (六)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金融部门开具报考资格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七)体检

  1.体检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3.体检费用: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根据报考岗位的实际要求,统一组织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顺延体检。

  (八)公示

  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人员管理办法及薪资待遇

  (一)人员管理

  招聘的人员不占用编制,依法办理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如因工作不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再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结算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拟聘用人员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必须按见习人员管理,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6个月,期满合格后与辽中区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见习条件的直接与辽中区人民医院签订37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录用后,实际工作岗位由辽中区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依法执业范围内调配。

  (二)薪酬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试用期期间,按照辽中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依法缴纳五险。

  签订见习协议人员见习期间,按照辽中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依法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薪酬参照同岗位在编人员待遇,依法缴纳五险。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凡声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中介机构、个人等误导报考者的,圴与我单位无关。望广大报考者周知。

  3.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考试资格。

  4.由于疫情原因,本次招募考试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此外,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须提供“辽事通”绿码及7日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进行体温检测、消毒,体温不超过37.2℃。“辽事通”黄码或红码者则须提供在沈隔离观察证明和期间进行的3次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咨询电话:878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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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外用工岗位信息表.xlsx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