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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精河县住建系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0-12-02 18:08:24   地区:新疆   浏览:0

  ㈥公示

  由精河县住建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精河县逐渐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㈦聘用、工资待遇与管理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参照精河县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算发放,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解除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

  2.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监督及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相关补充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精河县住建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5336828(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监督电话:0909-5332311(精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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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精河县住建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0年精河县住建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政审表.xls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_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精河县住建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