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0-12-02 18:16:03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五)部分招聘岗位限“双一流”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任一阶段有“双一流”高校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因违法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初审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0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9:00-12月9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至tascdczg@163.com(邮件统一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电话)。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2月4日11:00—12月9日17:00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20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