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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重庆巴南区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11-27 18:12:53   地区:重庆   浏览: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105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巴南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3.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限2021届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且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3.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本科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专业(综合)奖学金。

  (2)本科期间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章)。

  4.报考巴南职业教育中心岗位的,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

  (三)专业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四)其他条件

  1.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2.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名时已通过各级语委测试机构资格考试但暂未发证的,须由语委测试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3.所有招聘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执行国家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先上岗、后考证”的有关规定,未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层次类别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公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公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非重庆市生源的公费师范生须经生源所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方能报考。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相关证件要求

  《一览表》中对“招聘岗位”或“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由区县级以上专业认定机构出具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或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

  如“招聘岗位”需求栏为“小学体育教师(足球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足球”方向,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为准)为“体育”等未明确相应方向专业的,应由毕业院校或相关专业机构出具体现足球专业学习方向或专业特长证明。

  “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毕业证书为“教育学”等未明确相应方向专业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