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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川市人民医院第四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11-27 18:15:42   地区:陕西   浏览:0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铜川市人民医院安排部署,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铜川市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川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劳动保障及医院的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操作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招聘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严格考试工作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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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铜川市人民医院第四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2020年铜川市人民医院第四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个人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