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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2020-11-26 12:34:51   地区:辽宁   浏览:0

  4、考生应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3)《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应在考试日当天,按要求由考场监考人员统一收取,拒绝提供《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的,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需通过手机提前下载“辽事通”app申请健康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

  6、考生要对面试前14天行程及“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防疫承诺书(附件2),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由于提供不实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期间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七、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在体检、考核、公示中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4.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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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一流第二批岗位信息表.xls

  报名登记表.xls

  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