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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招聘公告
2020-11-23 11:10:00   地区:陕西   浏览:0

  5.注意事项:

  (1)②到⑥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或报考人员专业为学校特设学科的,或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目录下的二级学科,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应聘人员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办理,同时需携带被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现场身高要求及外检要求的岗位除外);

  (3)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外检视为自动放弃;

  (4)计划招聘人数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如果低于1:3,则该岗位与相似岗位进行合并,计划招聘人数不变。如无相似岗位或岗位合并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缩减计划招聘人数或不予开考,缩减计划招聘人数及不予开考的岗位将通过泾河新城官网进行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针对公安系统岗位)、体检及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泾河新城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基层卫生院岗位录用人员为卫生院聘用制员工,与各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各镇(街道)、党委政法工作部、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按相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由招聘方根据岗位特点,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所有。

  咨询电话:029-68596088-85713/85752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