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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科技大学第一批招聘公告(博士岗)
2020-11-10 12:04:40   地区:天津   浏览: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建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建立的4所轻工类的本科院校之一,前身是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批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现有69个本科专业,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3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和1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含2个重点培育学科),7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和天津市一流学科,建有工业设计、包装工程、环境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和财务管理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7个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我校的“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代谢控制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食品营养与安全和药物化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国家级学科和科研平台为各类人才交流与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人才100余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0年11月9日在天津科技大学网站(www.tus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表(博士岗)》(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除以上条件外,无高校一年以上教学经历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内聘)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须在首年担任大学生辅导员(自正式报到起满两个学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案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后(2020年11月18日)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各学院招聘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中注明您的姓名、学位、毕业学校、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等信息,以及在邮件内容中注明招聘信息来源,并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供下列个人材料:

  ①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