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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才计划”公告
2020-11-05 16:59:31   地区:山东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可以留用。

  四、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补助政策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五、其他

  1、“优才计划”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引才单位网站(http://www.jnsjkzx.com/)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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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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