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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才计划”公告
2020-11-05 16:59:3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安排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实施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才计划”,主要面向“双一流”等高校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0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专项引进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此次引才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从信息发布到2020年11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2020年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5)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发送至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公务邮箱:jncdcrsk@ji.shandong.cn。

  2、单位初审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6);(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