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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镇海中学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11-03 13:06:19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21年镇海中学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镇海中学创建于1911年,坐落于美丽的东海之滨,宁波甬江口岸。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校园环境古朴幽雅,管理理念科学先进,办学质量享誉省内外,是浙江省著名的一级特色示范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综合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岗位数20名,具体如下:

  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或业余生活爱好。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价值追求,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工作。4.浙江省户籍(报名截止时间的户籍所在地)或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一流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院校(6所)的应届毕业生可不限生源和户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优秀教师,任教三学年及以上,并有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比赛获奖或有直接辅导的学生在五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联赛获赛区一等奖及其以上成绩。具有副高专业职称以上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具备同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在职优秀教师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层次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不做要求。

  7.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23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填写《宁波市镇海中学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如高校期间荣获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获得各类奖学金、竞赛等奖项及在职期间获得地市级以上名优称号,竞赛奖项的,在邮件中可附上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证明的图片文档,同时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学科”命名),发送到学校邮箱:zhzxjszp@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

  (二)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学校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后,进入测试环节。

  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测试

  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者将收到相应的电子邮件,并需根据邮件要求及时回复,准时参加测试(未按要求回复邮件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并视作放弃)。

  测试含教育教学素养评估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1.教育教学素养评估

  教学素养评估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教育教学观念、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心理素质、才艺特长等)。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