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培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到霍尔果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补录
具体补录事宜另行发布,详见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
四、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3.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于考试前14天时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一日一测,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通行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手机显示“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生报名时须网签《2020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考生应在考前2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网上报名咨询:0999-8085577(伊犁州人社局信息中心)
业务咨询:0999-8797710(霍尔果斯市人社局人事科)
0999-8797282(霍尔果斯市卫健委)
监督电话:18599612380(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99-8794268(霍尔果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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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020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2020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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