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州(地、市)及以上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州(地、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驻伊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6)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伊犁州直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伊犁州直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含加分)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另行指定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霍尔果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20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并将《考察表》、个人档案一并报霍尔果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结束后,霍尔果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考察结果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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