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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沧州市运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人)
2020-11-02 10:23:47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部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8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80人,其中街道办事处60名,园区管委会13名,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3名(小王庄镇农业技术推广分站1名,城乡经济管理站1名,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名),区发展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1名(价格认证中心1名),区政府办所属事业单位3名(运河区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3名)。具体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运河区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按《运河区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9日。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考生取得本科前的专科学历应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但已办理就业录用手续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

  ②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③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④试用期内和未满约定最低服期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⑤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⑥失信被执行人;

  ⑦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沧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一)报名

  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00至11月13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时间至11月14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登陆http://121.28.131.187:8054/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