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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专项招聘公告
2020-10-29 17:11:27   地区:湖北   浏览:0

  (6)提供本人获奖证书、相关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本人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前往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办理面试复审手续。

  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

  面试采用结构式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满分为100分)及以上,低于85分的考生,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试讲等环节,自动终止招聘程序。

  (二)试讲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

  面试完成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试讲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闱试讲,低于1:3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面试不合格”人员除外)。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者,取试讲分数高者,如所有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分数高者入选。

  考察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放弃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

  点击下载>>>

  2020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