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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省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2020-10-19 22:16:39   地区:辽宁   浏览:0

  3.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笔试考试费50元/人/科,笔试共2科,合计100元。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10时至11月5日24时,请考生关注审核进程,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成功缴费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2:1的,将相应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科目详见附件《辽宁省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纸笔考试形式。

  3.准考证打印及笔试:笔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发布。请考生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4.成绩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等通知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和报名系统同步发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须同时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可以不提供)。2020年当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须提交规培证明材料或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发布。

  请考生按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六)权重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公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