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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镇江新区卫生系统第二批招聘企业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0-10-13 21:27:05   地区:江苏   浏览:0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总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计算。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实施,采取封闭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新区社会发展局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补充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认真阅读《镇江新区卫生系统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并不得迟于10月31日零点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具体以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电话通知为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新区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分别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其中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考务咨询电话:0511-80823536、80823535,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317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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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镇江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