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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镇江新区卫生系统第二批招聘企业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0-10-13 21:27:05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镇江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11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打包以“合同制+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邮箱:xxd5386003@163.com。

  1.《镇江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聘所需证书、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邮箱回复是否通过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在专业技能测试前由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1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如果不能满足招聘岗位需求需要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新区社会发展局局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9: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新区管委会1号楼4楼1422室领取准考证(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实行百分制,由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轮测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对不足3倍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