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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溪市溪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人)
2020-10-10 11:45:54   地区:辽宁   浏览:0

  4、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5、笔试开考比例为1:2。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8、本次公开招聘职位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9、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要求填写《2020年溪湖区招聘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能正常参加招考各环节者,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溪湖区政府网站,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20年溪湖区招聘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溪湖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溪湖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二)面试的组织

  1、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

  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溪湖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溪湖区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体检中心进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