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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博乐市卫健系统招聘编制外人员简章
2020-10-09 11:58:33   地区:新疆   浏览:0

  6.参加现场面试时,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7.参加网上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要求后期将在博乐市人社局公众号发布具体公告。

  ㈣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博乐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博乐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日内提出,经博乐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上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本职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㈤公示

  由博乐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博乐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博乐市政府网(www.xjb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㈥聘用、工资待遇与管理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参照博乐市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算发放,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解除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

  2.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监督及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博乐市政府网(www.xjbl.gov.cn)上发布相关补充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博乐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2277803(博乐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办)

  0909-2288035(博乐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监督电话:0909-2277010(博乐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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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博乐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020年博乐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政审表.xlsx

  2020年博乐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博乐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