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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阿勒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2人)
2020-10-09 12:03:29   地区:新疆   浏览:0

  考察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政治素质关。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㈦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http://www.xjalt.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㈧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下达录用文件,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㈨调剂

  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调剂事宜另行发布,详见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http://www.xjalt.gov.cn)。

  ㈩招聘人员管理

  ⑴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中与其约定3-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⑵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

  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㈡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㈢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㈤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阿勒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生咨询电话或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