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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新市阜蒙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人)
2020-09-24 10:22:17   地区:辽宁   浏览:0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每个岗位的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流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请所有报名考生于2020年9月25日报名前使用手机微信小程序下载辽事通并注册,形成健康通行码。考试进入考点前在检测体温的同时,验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携带《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3,打印填写完整)参加考试。

  (2)如有9月8日后从瑞丽地区(含旅居该地的)及其它高风险地区来(返)阜考生必须提前向阜蒙县人社局(电话:0418-3592912)进行申报,县人社局将考生情况上报阜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来(返)阜考生需携带一次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阜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目前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隔离14天(距考试日期10月17日),并在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集中隔离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自9月25日至10月17日前从外埠来阜及一直在阜没有外出的考生,参加考试需持近7日内(距考试日期10月17日)健康码“绿码”以及《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3,打印填写完整)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3)考生要根据所在地及旅居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考生参加笔试时,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特殊症状,需送医治疗以及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以及考试过程中均需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