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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警察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0-09-21 17:23:34   地区:山西   浏览:0

  被考察对象须到毕业院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村)委会分别开具政审材料。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公安厅、山西警察学院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四、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符老师

  咨询电话:0351—2953676

  电子邮箱:sxjyrlzyc@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351-7676036

  山西省公安厅0351-7388353

  山西警察学院监察室0351-29536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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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山西警察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山西警察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