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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警察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0-09-21 17:23:34   地区:山西   浏览:0

  山西警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西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坊段799号。

  为健全和完善学院用人遴选机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8名,其中5名为教师岗位,3名为专职辅导员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道德操守,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三)本次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硕士研究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公派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公派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专职辅导员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5.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7.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或生活经历的;

  8.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有效进行考察的;

  9.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10.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可登录山西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sxpc.edu.cn/)、山西省公安厅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https://gat.shanxi.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