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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公告(二)
2020-09-08 15:03:27   地区:福建   浏览:0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招聘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幼高专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泉州幼高专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泉州幼高专等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幼高专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6,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教育局、市人事行政部门及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22112393、28067158。

  (四)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幼高专人事处。电话:0595-28980193。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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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二).xls

  2020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doc

  考试项目安排表.doc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x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doc

  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doc

  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加分文件依据及有关表格.rar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