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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公告(二)
2020-09-08 15:03:27   地区:福建   浏览:0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离校未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需在报名时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海校部行政楼七楼A701、A702(乘车路线:乘21路、30路、39路公交车到“医大二院东海院区”站下)

  2.报名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考生。

  (1)身份证;

  (2)《2020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附件2)(表格末尾考生签字处需手写签名);

  (3)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国外高校毕业人员提供);

  (5)就业推荐表(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6)就业报到证(未就业的往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

  (8)本人所取得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

  (9)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10)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报考思政教师岗、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12)报考教学秘书岗位、辅导员岗位且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另需提供笔试加分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当场通知考生本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2020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开考条件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我校商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方案

  各专业课程教师岗位采用专业基础(说课)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各岗位的考试项目、分数比值和时间安排详见《考试项目安排表》(附件3)。

  教学秘书岗位、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岗位相关知识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得分+笔试加分项分值。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各岗位的考试项目、分数比值和时间安排详见《考试项目安排表》(附件3)。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发布。

  (三)笔试加分办法

  报考教学秘书岗位、辅导员岗位且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我校人事处在笔试开考前汇总申请加分的考生信息提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并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公示考生加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