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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博湖县卫健系统招聘简章
2020-09-08 15:05:08   地区:新疆   浏览:0

  (4)报考会计审计类岗位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

  (5)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及基层工作岗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临床医学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成绩单)、报考护理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成绩单)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达到当年报考分数线的需提供考试成绩单、报考会计审计类岗位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县级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基层工作岗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未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

  5、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下一环节入闱人员。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填报职位的招录指标数,由笔试最终核定成绩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按照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博湖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凡本职位无递补人员的,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调剂方案,统一进行调剂。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合同办理手续。新聘用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