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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0-09-03 16:20:10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1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01岗、06岗面向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公开招聘,招聘岗位及人数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简介表(附后)。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9月4日9:00-9月10日16:00。报名网址: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suqian.gov.cn/。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27—84389302)。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4日9:00-9月10日18: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89302。

  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9月4日9:00-9月10日18: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389302。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