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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运城永济市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一)
2020-08-25 08:51:11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加强全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其中全额25名,差额17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非在职)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4.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5.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三)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2015年以后录(聘)用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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