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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4人)
2020-08-19 22:39:21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人社〔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汕头市关于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汕改委发〔2020〕12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我区12个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4名,其中12名面向金平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72名面向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社区党组织书记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他条件,其中,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报考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现任金平区社区党组织书记且任现职满3年以上;面向社会的报考人员需具备金平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详见《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8:00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通过电脑(PC端:www.zdzp.cn)打开“职得招聘招考中心”网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05

  (四)报名要求

  1、在线填写《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根据岗位表要求上传相对应的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