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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郴州市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8-17 17:01:44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0年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职中学科教师4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4日后出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①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公共科目岗位尚未取得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先上岗、再考证”,但在聘用后壹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专业科目岗位尚未取得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聘用叁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20年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