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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晋中市平遥县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公告
2020-08-15 09:59:21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解决我县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平遥县教育科技局委托平遥县陶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临时代课教师2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公开招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00名。其中:小学教师150名(语文60名、数学50名、英语20名、音乐5名、体育5名、美术10名);幼儿教师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平遥籍户口(含原平遥籍户口);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3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者,被聘用后必须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已被招聘为平遥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报名、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

  2.报名时间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至2020年8月21日17:00

  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入口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并保证真实,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报考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本规定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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