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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公告
2020-08-15 10:01:09   地区:山东   浏览:0

  (3)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院施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校。

  (三)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综合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17时后在微信群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如组织初试,则为初试通过人员;如不组织初试,则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综合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3)成绩公布: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