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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公告
2020-08-15 10:01:09   地区:山东   浏览:0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始建于1957年,1990年成立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首批试办的两所高级技工学校之一;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烟台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为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双一流”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11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全日制最高学历阶段为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

  6.1979年8月12日(含)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8月11日(含)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24日中午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tet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资格初审